2026-07-27 10:37:47
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政策要求,申报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