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14:37:08
皖科智〔2022〕6号
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