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5 16:23: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代继迎等15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皖财会〔2026〕119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建红等757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皖财会〔2026〕252 号),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许冰等2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肖娟等222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5年12月2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详见附件1)。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宋蕾蕾等392名人员取得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皖工信人教函〔2026〕21号),经安徽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胡章红等5名同志具备经济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梁静等67名同志具备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上述人员取得资格时间自2025年12月2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详见附件2)。
根据《安徽省审计厅关于方尚红等40位同志具备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皖审人〔2026〕8号),经安徽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巩浩等3名同志具备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详见附件3)。
附件:1.具备会计系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2.具备经济系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3.具备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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